最新文章

推荐文章

热门文章

您的当前位置:胆道出血 > 疾病病因 > 疑未交ldquo保护费rdquo

疑未交ldquo保护费rdquo



湖南白癜风医院 http://baidianfeng.39.net/a_yqyy/140104/4322074.html
日前,一段“江苏淮安13岁男孩遭同校学生围殴”的视频在网络上疯狂传播。视频中,一个男孩遭多名同龄人围殴,施暴者对其疯狂抽脸,用脚猛踹;在此期间,一名男孩曾跳起猛踩他的腹部,致其痛苦惨叫,声声入耳,让人揪心!

被打的孩子究竟做错了什么,才会遭到如此残暴的群殴呢?

据其家长介绍:该事件的起因竟是因为自己的孩子没有向他们交“保护费”,所以才遭到了对方的殴打。孩子每个星期要从家最起码带5-10块给这些施暴的孩子,如果不给就要挨打。

据悉,被打的孩子被诊断为左肺下叶挫伤,之前的检查结果是肺出血,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检查。

目前,几名施暴的孩子已经停课回家,涟水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,正在处理此事。

近年来

校园暴力事件频频走入人们视野

·四川资阳某初中女生被三个同学围着脱光衣服拍照羞辱,其中两人还对镜头摆出剪刀手姿势;

·北京某男生被众同学架到厕所,要求其拾起粪便吃下,稍有迟疑就是一顿暴打;

·浙江一名小学男生被四个同学囚禁,对其捆绑、施暴,还用烧红的烟头将其烫伤;

·吉林初三男生寝室内跪地被殴打,频频求饶。

·湖北孝感!一女学生和某男生交好遭围殴,家长哭诉:仅一人道歉

被霸凌孩子心里的创伤如何恢复?

校园暴力不断出现

是家长的缺失

还是学校出现了问题?

对于校园暴力而言,施暴的一方,会积累施暴经验;被害者,会留下阴影。而对于旁观者,会产生多种不可预估心理体验。或效仿,或愤怒,或隐忍,或恐惧,甚至产生快感,以至参与其中——最可怕的,是在潜意识里——形成,对于暴力的崇拜或者臣服。暴力——渐渐的,在某些人心里,成为了社会的潜规则。

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绝对且唯一萌芽,就是校园暴力。这句话,已经不是什么推理,而是新中国中国刑事案件史的真实写照。

12岁!低龄未成年人刑责范围再调整!

面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问题,如何做到不枉不纵,精准惩治?

刑法修正案(十一)对此作出重大修改,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。规定12周岁以上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以下犯罪行为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

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

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,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的时候,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。

学校的教育、家庭的环境和社会的和谐都环环相扣,影响着孩子的成长,相辅相成,缺一不可,与我们每个人的将来都息息相关,呼吁大家把“校园暴力”都重视起来,孩子能好好学习,以后社会才会国泰民安,我们每个人才能安居乐业。反对校园暴力,人人有责!

校园暴力对孩子的影响

要用一生来治愈

当事情发生时难免会有人说

“孩子间的玩闹也值得大费周章”

“小孩子不懂事”等

越是不加以重视

施暴者的气焰越是嚣张

校园暴力悄悄地滋生、爆发

又在一次次妥协与草草了事中

暂时终结

对学生来讲违法犯罪的代价如此之小

或许不痛不痒的惩罚

才是校园暴力大行其道的原因

校园欺凌贵在预防

重在抓小抓早抓苗头
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idhhm.com/jbby/12598.html